必须对错案的责任人终身追责,就算是公检法的人也不例外!
2023-11-17北京专门处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律师
中央:必须对错案的责任人终身追责,就算是公检法的人也不例外!
北京专门处理冤假错案律师蒋亚平(13910710282),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冤假错案的维权,帮助受到不公正司法判决的人们声张正义,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好评。作为律师同行,我深知每一起案件改判之难,尤其是再审改判更是难上加难。通过每一起鲜活的案件,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没有这些律师同仁的执著与坚持,没有律师的智慧与担当,没有律师对法律的坚定信仰,没有律师对当事人权利的尊重,这些案例的改判几乎都没有希望。透过这些改判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现实的司法状况,更能看到中国律师群体中所蕴藏的巨大的法治推动力量。透过这些案例,我们也可以深深地体会到,对于当事人来说,每一个案件不同的结果都是一段不同的人生,甚至渗透着悲壮与苍凉。看到改判结果,在喜极而泣的同时,又不得不忍受人世间的沧桑巨变。对于律师来说,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炼狱,在法庭内外,有时候,我们要把冰冷的法律变成温情的诉说,有时候又要把冰冷的法律变成愤怒的呼喊。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对于当事人来讲,也许他们根本不知道或者根本不相信“正义或许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这样高深的“鬼话”,但是他们相信在法制社会里,人格、财产、生命等权利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这才是当事者执著追求改判的真实意图和力量。律师和当事人这样的一个民间众生态,形成了推动案件改判的重要力量。
冤假错案对一些受害者来说,就像是天上突然飞来的一场“横祸”!莫名其妙地就被相关部门定为“真凶”了,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样的遭遇,不是亲身经历,很难体会到受害者当时的心情有多么绝望!
从这几十年来发生的冤假错案来看,大部分的冤假错案背后都有着一些地方上公检法三部门“害群之马”的影子!公检法这三个部门,不管是哪个部门里出现徇私枉法,贪污腐败现象,最后吃亏的都还是那些老百姓,受罪的都还是那些冤假错案的受害人!
对于大部分冤假错案受害者来说,他们最希望的或许不是什么国家赔偿。在他们心中始终都存在着一个“公平正义”的执念!他们活着最希望看到的就是真凶能伏法,错案责任人能够被依法追责!随着国家对冤假错案纠错力度不断加大,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错案责任人被依法追责了,这里面就包括不少公检法系统内的“害群之马”!下面给大家看一个案例!
比如,在2021年8月份被平反的“河南商丘吴春红杀人案”,该案被平反后,背后的一些公检法系统的责任人也都依法受到了追责!
据了解,河南民权县周岗村的电工王战胜家中出了事。那一天,王战胜的两个儿子王某龙(3岁)、王某峰(6岁)先后中毒,经抢救,王某峰脱离生命危险,但王某龙最终死亡。根据法医鉴定结果,两人均因“毒鼠强”中毒。一周后,民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宣布此案告破,“经侦查,同村的吴春红有重大作案嫌疑。
吴春红曾在周岗村经营带锯加工木材生意,因安装电表及用电等问题,与村里电工王战胜产生了矛盾。王战胜用村里的大喇叭催交电费时,吴春红认为王战胜口气强硬,并联想到以前与王战胜的矛盾,便产生了投毒报复王战胜之恶念,遂从家中取出存放的毒鼠药带在身上到王战胜家交电费。交完电费后,吴春红趁人不备,溜入王战胜家的厨房内,将鼠药投放到厨房案板上的面瓢内的面粉中。次日早上,王战胜用豆糁及面瓢内的面粉煎了面托,两个儿子食用后先后中毒,最终一死一伤。最终,经过法院审判,吴春红被商丘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但是,在服刑期间,吴春红及家人不断提出申诉,表示他并没有投毒杀人!并且,在当年的庭审中,吴春红的辩护律师亦曾提出,死、伤者的胃内和洗胃液中只发现有“毒鼠强”,但没有面粉和豆糁,证明吴春红并未向面粉里投毒;此外,现场勘查中,并没有发现吴春红的脚印和指纹。
经过多年不断申诉,吴春红案终于迎来再审。最高院下令作出再审决定,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河南高院进行再审。随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春红故意杀人再审案公开宣判,省高院认为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足,当庭依法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吴春红无罪。
重获自由17个月之后,河南“蒙冤者”吴春红通过邮寄方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提交《刑事冤错案件司法工作人员追责控告书》,请求对25名原办案人员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应责任。从吴春红的追责控告书中了解到,吴春红请求追责25名原办案人员,包括9名原河南省民权县公安局侦查人员,1名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12名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以及3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在吴春红控告的12名商丘中院法官中,有一人已于近日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赵某明曾任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并在该院多个审判庭担任庭长职务,在吴春红案中,赵某明曾任该案第二次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审判长。而其余与吴春红案有关的公检法人员,也都在被相关部门一一审查调查当中!
对公检法的“害群之马”严查严办,这也是国家为了震慑这些“害群之马”,让他们不想腐,不敢腐!从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全国第一批教育整顿和“回头看”期间,全国向纪委监委主动投案的政法干警近2万人,立案审查调查涉嫌违纪违法干警49163人,采取留置措施2875人。
最近几年,国家对冤假错案责任人的追责力度已经加大了力度!除了呼格吉勒图案以外,国家相关部门对近年来引起大家广泛关注的其他几个重大冤假错案的追责工作,也给与了高度重视!据相关媒体报道,孙小果、郭文思、巴图孟和等“纸面服刑”案,这些案件的责任人也都受到了相应地法律惩罚!这3件错案中的29名检查人员均被严肃追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曾明确强调:各地检察机关要对2018年以来已纠正冤错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提出追责、问责意见,最高检、省级检察院要一件一件去督。会议提出,重大冤错案件的追责工作必须跟上。失职渎职、违法办案,存在法定重大过错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
另外,在追责过程中,我们发现当初的办案人员或退休,或高升,追责的诉求每次都无回音。对此,最高检重磅发声:要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只要责任人还活着,无论他在哪儿,无论他在干什么,该被追责的,一个都跑不了!国家提出“终身追责”的口号,就一定要彻彻底底地落实,绝不能让“终身追责”变成一个空口号,绝不能让“终身追责”制度止于形式!
司法正义是社会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仅在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还应体现在对责任的追究上。在全社会为钱仁风的人生得以重启而感到欣慰的同时,也应该追问,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导致冤案生成,究竟哪些人该为钱仁风蒙冤负责?对失职、渎职的各个环节进行严肃追责,还钱仁风一个完整的公道,以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上演,是纠正冤假错案的应有之义。
蒋亚平律师法学功底深厚、思维方式独特,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长期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并具有多年法律工作经验从业背景及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实践。深谙公、检、法、司机关办案流程及政府办事规则,并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投身行业后,以法律人士的多重观察视角和立体化的思维方式剖析个案。
蒋亚平律师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致力于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抗诉案件,纠正冤假错案。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二审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死刑复核程序、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案件进行有效的专业辩护与代理。现供职的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国贸CBD商圈 ,是一家集传统与新型管理模式于一体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京师拥有一批实战经验丰富的精英律师,大多数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的法学院系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获得法学博士、硕士学位,许多律师还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资格。京师律师事务所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著名院校专家、学者、各界名流担任顾问,为京师战略和具体案件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