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门处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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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合法财产被查封、没收,如何维权?

2025-01-03北京专门处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律师

刑事案件中,合法财产被查封、没收,如何维权?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蒋亚平律师,(13910710282),)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蒋律师认为:刑事案件不能承受之重,往往在于其处罚结果既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乃至生命,也关乎其个人或家庭的财产。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财产涉案财产,现行法律规定的仅有四类:(1)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2)供犯罪所用的财物;(3)非法持有的淫秽物品、毒品等违禁品;(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也就是说,除了上述四类财产之外,其他类财产都不属于涉案财产,包括当事人的合法收入、个人房产及其家庭财产等。司法实践中,办案机关为了方便办案,往往宁扣错不放过,将当事人乃至其家庭合法财产作为涉案财产予以扣押、冻结的情况并不少见。上述超范围扣押、冻结的违法行为,如果是在判决之前发生,当事人及其家属需要积极应对,主动提出相关线索和材料以证明并非涉案财产;若在非涉案财产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办案机关仍执意采取扣押、冻结措施的,则当事人及家属可依法向检察院监察部门提出申诉或控告。

通常情况下,以上措施可以解决大多数的违法扣押、冻结情形。

那么,如果法院判决将当事人或其家庭的合法财产作为涉案财产予以没收、追缴的,又该怎么办?比如,在某走私贵重金属案中,一审法院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八年,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其中就包括一批市值800万元的黄金。实际上,这批黄金是当事人的合法收入,仅仅因为在涉案合同中被提及就被扣押。

好在这是一审判决,当事人对判罚结果不服当庭上诉。

在辩护律师的介入下,二审法院查明相关事实和证据后,认可了被扣黄金属于合法经营所得的意见,最终判处当事人刑期减半,原判没收财产改为罚金300万元,被扣黄金也予以全部返还。又如,在某涉集资诈骗案中,当事人被抓后,其名下唯一房产即被查封,理由是这个房子曾经举办过两次集资会议。

但是,当事人的妻儿还住在里面,每月房贷按揭的都是妻子在支付,这可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就这样不明就里地查封了。要知道,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即使确属涉案财产的,办案机关在采取保全措施时也应当为当事人及其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物品。

在是否确属涉案财产都未查清的情况下,就对当事人及其家庭的唯一房产予以查封,实在难言合法。更难以理解的是,二审法院判处对当事人没收财产,于是执行庭通知当事人妻子房产将被没收。这对于妻子来说,属实冤枉。哪怕是弄个离婚,析产之后还能分一半呢,现在直接没收了,岂不是人财两空?

此时,当事人妻子作为利害关系人,必须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主张法院通过裁定补正,将该房产从涉案财产中排除出来。

如果执行异议也不奏效呢,还有什么办法?

实践中,确实存在执行异议被驳回的情况。某些执行法院认为自己是照章办事,既然生效判决决定了要没收,那就按照判决书来执行。你要是认为有错的话,可以去找原判法官,反正判决怎么定就怎么执行。

还真是有理有据,可是申请再审去推翻生效判决,何其之难?而且,现在是对整体案件事实没有异议,只是对部分涉案财产的认定不服。

实际上,相关司法解释也考虑到了这类情况。

最高法《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认为刑事裁判中对涉案财物是否属于赃款赃物认定错误或者应予认定而未认定,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可以通过裁定补正的,执行机构应当将异议材料移送刑事审判部门处理;无法通过裁定补正的,应当告知异议人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换言之,案外人对整体判决无异议,仅对财产部分的判决有异议的,可以单独就财产部分的判决申请再审。因定性错误而将合法财产认定为涉案财产的,通过财产部分再审的方式改判回来,显然比提出全案再审更容易说服原判法官。

现实中,刑事案件中合法财产被错误扣押、冻结的情况时有发生,被违法操作的对象不仅是当事人合法收入、家属的共同财产,还包括亲友之间的合法借贷款项等,而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往往是当事人家属、亲友的正常生活和财产利益。

面对这种情况,首先要保持乐观,并坚信一定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比如,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能在辩护过程中予以追回的是最佳效果;处理不了而被错判查封、没收的,则应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提出异议,争取裁定改正;执行异议也没解决的,再通过财产部分再审的方式处理。总之,只要确属合法财产且有充分证据材料的,一定不要放弃,坚持到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有的时候,有些权利,只有自己争取了才能希望获得。

蒋亚平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蒋亚平律师法学功底深厚、思维方式独特,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长期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并具有多年法律工作经验从业背景,在办案中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实践,熟悉公、检、法、司机关办案流程及政府办事规则,并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投身行业后,以法律人士的多重观察视角和立体化的思维方式剖析个案。复合的专业背景及特殊的社会阅历,使其在办理各种大型疑难复杂案件时,更具社会能力和专业优势。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法律和非法律手段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擅长对大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程序设计,具有超强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能力。特别在刑事辩护、刑民交叉、民商案件、重大疑难新型案件、执行案件、申诉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期间提出了尽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努力提高案件法律效果的服务理念。执业领域:蒋亚平律师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重大民商事案件、对新型疑难案件有独特的专业视角,致力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纪委监委各类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大案要案、刑事执行案件、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案件进行有效的专业辩护与代理.擅长刑事辩护、刑民交叉、刑事企业风险防范、再审案件的处理。特别是职务犯罪类、经济类犯罪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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