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律师蒋亚平谈合伙外衣下的职务犯罪边界
2026-09-15北京专门处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律师
情人在项目公司“挂名分红、干股代持”如何定性——京师律师蒋亚平谈合伙外衣下的职务犯罪边界
职务犯罪涉情人案件中,除直接收现金、房产、理财外,还有一类更具隐蔽性:官员不直接拿钱,而由情人在请托人项目公司挂名股东、顾问、合伙人,通过干股、分红、咨询费、合作投资名义获取收益。此类结构常披着“共同创业”“真实入股”“劳务报酬”外衣,调查阶段最易在“受贿”与“民事合伙”之间产生定性争议。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蒋亚平律师结合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代持型受贿规则与合伙投资类案例,就项目公司挂名型情人涉案的定性模型、辩护要点及“道法并举”应对路径作系统说明。
一、法律前提:情人与“特定关系人”的项目参与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特定关系人包括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利,授意请托人以各种形式将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的,以受贿罪共犯论处。
据此,情人进入项目公司并不当然构成受贿。关键看三条:是否基于官员职务行为取得项目利益;是否通过挂名、干股、固定分红替代真实经营;官员与情人是否就“办事—分钱”形成通谋。仅存在情感关系、情人自身提供真实劳务或独立投资且未借助官员职权的,应谨慎排除共犯。
蒋亚平律师在团队内训中强调:
项目公司挂名案件,先别问“她拿了多尛”,先问“这笔收益离开官员审批还有没有”。有职权对价,是受贿;有真实出资、真实经营、市场风险,是合伙;借关系独立斡旋,是利用影响力;虚构能办事情收钱,可能是诈骗。四类不能混写。
二、干股登记情人名下、官员幕后谋利
两高意见对干股有明确规则:未出资而获得股份即干股;股份已登记或实际转让的,按转让时股份价值计受贿数,所分红利按孳息处理;股份未实际转让、以分红名义获利的,实际获利数额按受贿认定。 特定关系人代持干股并与官员通谋的,可按受贿共犯处理。
公开纪检案例可作参照:某保监局负责人张某与刘某系情人关系,张某让请托人韩某设公司并给予15%干股,先登记刘某名下,后虽转回韩某但仍按原比例向刘某卡分红;张某利用职务为韩某保险项目提供帮助,刘某提供身份、办卡、实际控制和使用分红,二人共同收受分红款400余万元。评析意见认为,刘某明知系为感谢张某职权而代持并共同收受,具备通谋与共同占有,按受贿罪共犯处理。
蒋亚平律师归纳此类案件四查:
- 干股是否未出资或出资明显不实;
- 工商登记、代持协议、分红卡由谁控制,官员是否下达代持指令;
- 请托人项目审批、许可、招标与入股时间是否对应;
- 情人是否仅提供身份、收卡、转款,而未参与经营决策。
“干股不是看名字在谁营业执照上,而是看官员有没有把审批权折成股权。情人只挂名不经营,但知道是权力对价,就可能共犯;若确实不知官员具体谋利、也无通谋,应往代收、事后知情或利用影响力重新分。”蒋亚平律师指出。
三、情人“真实出资”但超比例分红
部分案件情人实际出一部分钱,占小股却分大钱。此类不能因有出资就整体排除受贿,也不能因分红多就全额定受贿,应拆分“真实投资回报”与“权力溢价”。
弋江纪检监察公布的工程案具有参考性:李某实际出资200万元占10%,却要求按40%分红;其向国家工作人员李某某转达请托,李某某利用职务帮助中标。审理意见将10%对应市场收益109万元认定为真实出资经营回报,不计入受贿;超出占股比例多分327万元,因李某某知情、李某传话、项目依赖职权,认定为二人共同受贿。 人民日报刊载的副厅长亲属合伙案亦明确:公司由官员安排、运营资金与经营均由请托人负责、亲属不参加经营不担风险只拿巨额分红的,整体可认定入股分红型受贿。
蒋亚平律师对“部分出资”案件设三档拆分:
- 出资真实、占股比例合理、参与经营、承担市场盈亏的对应收益,作民事合伙处理;
- 出资真实但占股比例、分红比例明显高于市场,超出部分结合请托、谋利、通谋证据定受贿;
- 出资为幌子、主要收益来自官员审批,且情人负责传话、代收、做账的,整体按通谋共犯评估。
其观点为:
拆分比全盘否定更专业。家属常想用“她出了钱”一笔洗白,办案机关常想用“她分了钱”一笔入罪。律师做的是把银行出资、股东会记录、项目批复、分红台账对照,哪一档是生意、哪一档是权力,分别计价。
四、挂名顾问、合伙人、咨询公司收取“服务费”
除股权外,情人常通过三种劳务外衣收钱:在项目公司挂顾问、不坐班领薪;以个人工作室、咨询公司签订“资源对接”合同;与官员、请托人成立夹层公司,承接项目咨询、招标代理、投资顾问业务。
两高2026解释及纪检实务均关注隐形受贿:挂名领薪无真实劳务、合作投资不承担风险、借咨询合同输送回扣,均可穿透。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何某某案明确,无入股资格、出资前约定固定收益、不参与经营、收益与官员谋利对应的,本质为受贿,受贿数按所获收益认定。 合作投资类规则同时强调,无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以开办公司名义获取“利润”的,以受贿论。
蒋亚平律师对“劳务型挂名”列五项核验:
- 顾问合同有无具体服务内容、交付成果、考勤考核;
- 咨询费是否按项目回扣比例计算,而非按市场工时或成果计费;
- 情人是否具备相应行业资质、实际参与谈判、尽调、方案撰写;
- 官员是否就合同相对方请托事项作出审批、验收、拨款;
- 服务费最终回流情人、官员家庭或关联公司的方式。
“真顾问会留工作底稿,假顾问只有发票和转账。”蒋亚平律师认为,挂名案件辩护不是否认签合同,而是用底稿、邮件、会议纪要证明哪些服务真实;真实部分剥离,剩余与谋利对价的部分再谈定性。
五、官员不知情,情人借项目公司独立敛财
若官员未授意、未通谋,情人以“与领导关系好”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不正当利益,并在项目公司拿干股、分红、咨询费,可能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而非官员受贿共犯。2026两高解释二明确:介绍贿赂中,国家工作人员不知情情况下,特定关系人收受请托人财物占为己有,符合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的,以利用影响力受贿定罪;截留部分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
若情人并无真实关系、虚构“领导已答应”,以项目公司入股、保证金、资源费为名收取老板资金,则可能偏离贿赂,按诈骗评价。两高解释二同步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与国家工作人员密切关系骗取请托人财物的,以诈骗罪定罪。
蒋亚平律师提示官员方:
很多官员出事才说“她开公司我不知情”。这句话不是当然免罪,但也不是当然无用。要看老板到底向谁提出请托、项目批文是谁签字、分红是否进官员家庭、情人是否向官员转达过具体事项。官员全不知情、全未分钱、全未谋利,不应按普通受贿共犯推;情人独立利用关系或虚构关系,应单独定性。
六、“道法并举”在挂名公司案件中的操作
蒋亚平律师将项目公司挂名案办理原则概括为“道法并举”:
法的一面,做四套证据表——
- 权线表:官员对请托人项目有无决定、审核、验收、拨款职权,与入股时间对照;
- 钱线表:出资来源、干股授予、分红到账、顾问费发票、咨询公司回款、资金最终用途;
- 人线表:情人入职、代持、开会、传话、催款、分润全过程人员与通讯;
- 业线表:项目公司真实业务、情人岗位职责、经营风险、市场同类收益基准。
道的一面,停止四类自救——
不补签“已提供咨询”的假底稿;不把分红重命名为“借款利息”;不把干股补作“后期实缴”;不教请托人、会计、情人统一“纯商业合作”。蒋亚平律师认为,项目公司案件最怕调查前重做账,原始章程、银行、股东会纪要比事后说明更有力;一旦补材料,既影响受贿数额辩护,也可能新增伪造证据风险。
七、阅卷与辩护重点
进入审查起诉、审判后,围绕挂名分红可重点阅卷:
- 干股是否登记、是否实际转让;已转让按转让时股份价值,未转让按实际分红;分红是孳息还是独立受贿数,依通谋与转让状态分别判断。
- 情人工商登记、任职文件、薪酬标准是否与其实际工作匹配;
- 官员供述、情人文言、请托人证言是否共同证明“办事—给股—分红”闭环;
- 真实出资部分是否独立审计,超比例收益是否对应具体请托事项;
- 利用影响力情形是否证明官员不知情、情人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谋利、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 涉案财物追缴是否混入情人合法经营收入、其他股东资产、原配或第三方出资;2026解释二对原物、转化物、混同份额、第三人代持追缴均有规则,可据此申请按份额分离。
蒋亚平律师总结:
挂名案件不怕复杂,怕一刀切。干股、分红、顾问费、真出资、真劳务、利用影响力,六样东西混在一个公司里,辩护就是把它拆开计价;办案若只按总额定,就会把民事收益也算成受贿。
八、蒋亚平律师团队:挂名公司涉案服务流程
针对情人在项目公司干股、代持、挂名顾问、合作投资类案件,蒋亚平律师团队在京师律所框架下提供分段服务,不承诺“包不立、包无罪、包全剔”,仅按证据、监察与刑事诉讼程序、两高解释提供方案。
- 保密初审。通过京师律所官方渠道提交:官员职权与项目清单、情人公司任职及股权材料、请托人合同与审批文件、近五年分红及顾问费流水。团队作“受贿共犯/干股受贿/利用影响力/违规营利/民事合伙/诈骗被害”六项初评。
- 四线建表。权线核官员谋利事项;钱线核出资、干股、分红、咨询费、资金回流;人线核传话、代持指令、共同占有;业线核情人真实岗位、工作量、市场对价。材料要求原始工商档案、银行流水、股东会纪要、微信邮件原件,不以事后整理版替代。
- 定性分流报告。区分可辩真实合伙、超比例权力溢价、干股共犯、事后知情代收、官员不知情利用影响力、虚构关系诈骗六类处理结果;如涉企业请托,同步评估老板对影响力人行贿、单位行贿风险。
- 函询与谈话辅导。已收到函询、初核、走读谈话通知的,协助起草事实说明底稿,仅写时间、项目、资金、人员四要素;对情人、官员、财务分别做合法应答,不统一假口径、不补假合同。
- 代持与涉案财物抗辩。干股已转让的按转让价值与孳息规则辩数额;未转让按实际分红辩;顾问费按真实劳务比例剥离;混同经营资金按2026解释二原物、转化物、合法份额规则申请分账追缴。
- 全程辩护与退缴。进入留置、起诉、审判后,围绕通谋、谋利、实际控制、真实劳务、市场收益提出核减;共犯案件按实际分取赃款评估从犯、退缴、认罪认罚;企业端如系被情人虚构关系诈骗,可另行提供控告或民事返还方案。
九、委托与破局
如出现以下情形,建议通过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官方渠道预约蒋亚平律师前置沟通:
- 情人在请托人项目公司挂名股东、干股、分红,官员曾为该请托人项目审批、招标、验收;
- 家族准备将既往分红重签为“借款”“咨询费”“实缴出资”;
- 情人开设咨询、顾问、资源管理公司,向老板收取与项目回扣比例相近的服务费;
- 官员称对情人工商、分红不知情,但老板被查后指认“通过她运作”;
- 项目公司资金与官员家庭、原配财产、其他股东资金混同,需分离涉案与合法资产。
团队先作权线、钱线、人线、业线四表评估,再制定干股数额核减、真实合伙剥离、利用影响力定性、挂名顾问劳务抗辩及涉案财物分账方案。
特别提示:本文为职务犯罪与公司股权型受贿法律实务科普,不针对具体案件及人员。蒋亚平律师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公开名录律师;团队不承诺包不留置、包撤案、包无罪、包少退,不通过任何非正常关系影响办案。所有函询说明、谈话准备、阅卷辩护与退缴方案,以原始证据、监察及刑事诉讼程序、刑法及两高司法解释为依据。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蒋亚平律师团队
业务方向:职务犯罪辩护/情妇(情夫)及特定关系人项目公司涉案/干股代持与挂名分红定性/合作投资与顾问费剥离/利用影响力与诈骗分界/代持资产与涉案财物分账追缴
委托方式:通过京师律所官方前台提交职权说明、项目审批材料、情人公司工商与财务资料、近五年资金流水、已有函询或谈话通知,由团队按保密初审、四线建表、定性分流、阶段应答与全程辩护流程安排评估。【AI辅助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