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门处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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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案里,最冤的是这三种人:财务、销售、挂名法人

2026-10-03北京专门处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律师

单位行贿案里,最冤的是这三种人:财务、销售、挂名法人

——蒋亚平律师说,自保靠“道法并举”,不是靠“听老板的”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蒋亚平律师

单位行贿案出事后,老板第一句话往往是:

“钱是公司出的,你就是按我指示办,没事。”

财务信了。

销售信了。

挂名法人也信了。

最后老板争取从宽,财务被约谈;

老板说“是下面人操作太激进”,销售成直接责任人员;

老板说“他只是挂个名、不管事”,可公章、账户、决议书上都有他签字——挂名法人也进去了。

蒋亚平律师一句话戳破:

单位行贿罪里,“听老板话”不是免责符;“我只是打工的”也不是护身符。

道法并举,先把自己从“单位意志”里摘干净,再用法律把责任边界钉死。

一、先记住一条铁律:单位犯罪,不是“只罚单位” 

‌《刑法》第393条、第391条都是双罚制:

  • 单位:罚金; 
  •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判刑; 
  •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判刑。 

最高法相关纪要写得很清楚:

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参与实施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

但“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就可能被认定成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翻译成人话:

  • 你只是跑腿、完全不知情 → 一般不追; 
  • 你明知是回扣/好处费,还主动走账、送钱、做假合同 → 就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你管业务、管财务、管公章,还参与决策 → 可能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老板拍板,不代表干活的人没事。

二、财务:最容易被“走账”送进去 

1. 财务的常见错觉 

  • “老板让转的,我不转就被开除。” 
  • “合同和发票都有,我只是做账。” 
  • “咨询费、服务费,销售说有业务,我只管付款。” 
  • “现金我取了,但没进我口袋。” 

单位行贿案里,财务的位置非常尴尬:

你不一定拿回扣,但你是资金路径的经手人。

办案机关会看:

  1. 这笔钱在账上叫什么?咨询费、服务费、推广费、返点? 
  2. 有没有对应真实业务?合同、成果、交付物在不在? 
  3. 钱出去后有没有回流?是不是又回到老板/销售/中间人手里? 
  4. 财务有没有提示过风险?还是“老板说行我就做”? 
  5. 是第一次做,还是年年做、月月做? 

2. 财务什么情况会出事 

蒋亚平律师总结“财务四红牌”:

  • 明知是给公务员/国企领导的回扣,还帮着拆款、套现;
  • 用虚假合同、虚列费用、阴阳合同走账; 
  • 设账外账、小金库、员工卡代收; 
  • 老板出事后,你先删凭证、改台账、重装财务软件。 

这四条占一条,就不再是“普通经办人”。

3. 财务自保:道在先,法在后 

道:

  • 别信“出了事公司兜”; 
  • 别帮老板把非法支出“包装”成合法费用; 
  • 发现回扣、返点、现金走账,第一时间书面提醒(邮件/微信/OA都行),留痕; 
  • 老板让你删数据、改账,别动,先问律师。 

法:

  • 保存原始账套、银行回单、审批流、聊天记录; 
  • 被约谈前,先让刑事律师做“陈述边界”沟通; 
  • 笔录里别写“我都懂”“老板让我干我就干”,也别乱写“我不知情”——不知情要有证据支撑; 
  • 把“我执行付款”和“我参与决策/明知贿赂”切开。 

蒋亚平律师原话:

财务不是不能转账,是不能把赃款洗白。

你只要做过“包装合同+拆分流水+掩盖目的”,就不是会计,是共犯链条上一环。

三、销售:最容易被“业绩”送进去 

1. 销售是单位行贿的高危岗 

招投标、医疗器械、工程分包、国企集采、政企软件、环保设备……

这些领域里,销售为了拿单,最容易踩线:

  • 给甲方关键人“返点”; 
  • 用“专家费”“顾问费”“考察费”送钱;
  • 让代理商、中间人代送; 
  • 把回扣算进“渠道费用”“市场费用”; 
  • 老板没明说,但KPI逼你“搞定关系”。 

销售常以为:

“合同是公司签的,发票是公司开的,钱不是我拿的,跟我没关系。”

错。

单位行贿罪里,“具体实施并起较大作用”的业务人员,就可能被追。

2. 销售什么情况最危险 

  • 你和甲方私下谈“事成之后有点意思”; 
  • 你定回扣比例、选送钱方式、安排现金/购物卡/转账; 
  • 你找中间人、安排饭局、递信封; 
  • 你明知对方是国家工作人员/国企采购/事业单位负责人,还送; 
  • 你拿提成、拿渠道奖金,甚至从回扣里截留。 

这时候,你不是“为公司跑业务”,你是单位行贿的具体实施者。

3. 销售自保:别把“冲业绩”变成“冲刑期” 

道:

  • 别信“行业都这么干”; 
  • 别把甲方关键人当“客户”,把贿赂当“商务成本”;
  • 老板让你“想办法”,你要问“合法办法还是非法办法”; 
  • 中间人说“安全通道”,你先想“谁背锅”。

法:

  • 留好销售政策、提成制度、费用报销规则; 
  • 把“我谈业务”和“我决定送钱”分开;
  • 如果只递材料、只签合同、只跟正常流程,坚决别碰现金/卡/信封; 
  • 被约谈时说“我不知道这是回扣”不行,得有证据:费用审批、合同内容、市场活动记录、老板指令; 
  • 主动交代要讲节奏:先讲业务,再讲费用异常,最后讲谁定的。

蒋亚平律师提醒销售一句话:

单子没拿下来,最多丢工作;

回扣送出去,可能丢自由。

老板用提成奖你“敢干”,出事时用笔录把你写成“擅自操作”。

四、挂名法定代表人:最冤,但也最容易被“名字”害死 

1. 挂名法人常见来源 

  • 老板是实控人,但不想当法人,找亲戚/司机/财务/前员工顶名;
  • 新公司注册,老板说“你先挂一下,后面变更”; 
  • 分公司负责人、项目公司法人,只是“签字工具人”; 
  • 实控人有案底/被执行/限高,换个人当门面。 

很多人想:

我不上班、不碰钱、不签字、不出钱,挂个名而已。

但单位行贿案里,“法定代表人”四个字,是办案机关第一眼看到的人。

2. 挂名法人会不会坐牢? 

结论:

挂名本身不当然有罪;但“挂名+实际参与/默许/签字/获利”就有罪。

按实务口径,同时满足这些,才有望不被追:

  • 不参与经营管理; 
  • 对行贿业务完全不知情; 
  • 没决策、没批准、没授意; 
  • 没拿分红、回扣、干股; 
  • 公章、账户、合同不是你控; 
  • 有挂名协议、聊天记录、工资/社保/考勤证明你只是“名字在那”。 

反过来,只要有以下一条,挂名也白挂:

  • 你签过借款合同、用款申请、费用审批; 
  • 你参加过点单、拿项目、定回扣的会; 
  • 你收过“挂名费”“法人补贴”; 
  • 公司实际由你管,只是工商上老板写别人; 
  • 出事后你帮转钱、帮保管U盾、帮收快递回扣。

3. 挂名法人自保:现在就做“脱钩动作” 

道:

  • 别贪“法人听着好听、一年给两万块”; 
  • 老板说“绝对安全”,你要想“为什么安全的事轮得到我”; 
  • 出事后别帮老板藏U盾、别帮收函、别帮回话“他不在”。 

法:

  • 留:挂名协议、微信记录、考勤、社保、工资单、OA权限、用印记录; 
  • 写:发现公司做灰色业务后,立即发书面函要求变更法人、退出经营;
  • 不:不补签历史文件,不倒签决议,不帮老板统一员工口径; 
  • 早:还没被约谈就去律所做“挂名法人刑事风险评估”,别等公安敲门。 

蒋亚平律师常说:

挂名法人像“公司门牌上的灯泡”:

灯不发光,但雷劈下来先劈门面。

你想当灯泡,就得先把自己从屋顶上拆下来。

五、三类人共用的“道法并举自保清单” 

1. 出事前(还没查你) 

  • 不碰虚假合同、账外资金、现金送人; 
  • 费用报销留依据:合同、发票、交付、审批、邮件; 
  • 老板让做灰色动作,书面提醒一次:“该笔费用无真实业务,存在合规风险”; 
  • 挂名法人尽快变更,别拿“挂名费”买风险。 

2. 出事当天 

  • 不删微信、不清电脑、不重装财务软件; 
  • 不转钱、不交房本、不把卡给老板“临时用”; 
  • 不统一口径,不开家庭/部门小会“大家怎么说”; 
  • 不找中间人、不找关系、不托人问“花多少钱能平”。 

3. 被约谈前 

  • 找刑事律师,不是找“关系户”; 
  • 让律师看你:审批流、聊天记录、合同、银行回单、提成制度;
  • 先定三件事:我知不知情、我决不决策、我拿没拿钱; 
  • 笔录里不抢话、不背锅、不替老板“顶”。 

4. 被约谈/刑拘后 

  • 律师会见第一件事:把“执行”和“决策”切开;
  • 财务:强调原始账册未动、未虚构业务、未截留资金; 
  • 销售:强调走正规投标/采购流程、未私自承诺回扣、费用需老板/财务审批; 
  • 挂名法人:强调无实际经营权、无用印权、无分红、无决策记录;
  • 主动交代可以有,但必须在律师帮助下“说准事实”,不是哭着认一切。 

六、蒋亚平律师的“三人判官句” 

给财务:

你不是银行的自动取款机。

老板按密码,你出钱;但警察问起来,流水上写的是你的名字。

给销售:

业绩是老板的,提成是你的,回扣是国家的。

单子黄了可以换公司,笔录定了换不回刑期。

给挂名法人:

法人不是荣誉,是责任容器。

实控人把利益装进自己兜里,把名字挂你头上,出事再问你“你咋不早说”。

七、结尾:单位行贿案里,打工不是免死金牌 

很多财务、销售、挂名法人有个幻觉:

我又不是老板,钱没进我兜,公司犯罪跟我没关系。

但刑法看的是:

  • 你知不知情; 
  • 你参不参与; 
  • 你决不决策; 
  • 你起不起较大作用; 
  • 你有没有毁灭证据、转移资金、统一口径。 

老板有罪,不代表你无罪;

老板无罪,也不代表你没事。

单位行贿案里,财务、销售、挂名法人,是最该早一点懂“道法并举”的三类人。

道,是别把自己变成老板的防火墙;

法,是把“我只是干活”变成“证据上的未参与/被指派/无作用”。

如果你现在就是:

  • 财务,发现账上有“说不清的咨询费”; 
  • 销售,老板暗示“搞定关键人”; 
  • 挂名法人,公司已经开始跟国企/甲方倒查; 

别等约谈通知书到手。

道法并举的入口,是“我现在就停止危险动作,并让律师先看材料”。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蒋亚平律师

📞 13910710282

📧 13910710282@jingsh.com

🏛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本文为实务普法,不构成具体案件法律意见。财务、销售、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否承担刑责,需结合知情程度、决策作用、资金路径、获利情况、笔录与客观证据单独判断。【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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