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门处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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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人最怕的不是被查,是“两边都不保他”

2026-10-08北京专门处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律师

中间人最怕的不是被查,是“两边都不保他”

——介绍贿赂案里的心理崩塌与风险扩散

文 / 蒋亚平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介绍贿赂罪,不是“我帮朋友引见一下”就能免责;

它卡在行贿和受贿中间,像一座桥——桥本身不吸水,但水从你身上过。

这一篇不讲法条复述,讲人。

因为职务犯罪里,中间人是最容易被牺牲的那个:

  • 老板要自保,会把“是她让我送的”说出口; 
  • 领导要切割,会把“我不认识他,是他自己跑前跑后”写进笔录; 
  • 家属一慌,去删聊天、去托人、去私了; 
  • 中间人自己呢?
    前半段觉得自己是人脉王,后半段发现自己是证据链。

这就是我说的:

道法并举,先救心理,再救案件。

一、中间人被查前:四种“幻觉心理” 

1. “我两边熟,所以安全” 

这是掮客最典型的错觉。

你觉得:

老板信我,领导也信我,真出事两边都会罩我。

但刑事程序里没有“罩”,只有利益重排:

  • 老板面临行贿罪,第一反应是“谁怂恿我送的”; 
  • 领导面临受贿罪,第一反应是“谁把人塞给我的”; 
  • 你夹在中间,既不掌握公权力,也不掌握请托利益,却最清楚全过程。

清楚全过程的人,在办案机关眼里有两种价值:

  1. 当作突破口; 
  2. 当作共犯候选人。 

你不是缓冲垫,你是压力释放阀。

2. “钱没进我兜,我就只是中介” 

很多人把“介绍费”和“贿赂款”分开想:

我收的是咨询费、辛苦费、信息资源费,和那笔好处费不是一回事。

但司法审查看的是来源和角色:

  • 介绍费由请托人另行支付、金额合理、无通谋 → 偏介绍贿赂; 
  • 从贿赂款里切一块留给自己 → 可能往行贿/受贿共犯、利用影响力受贿走; 
  • 领导不知情你截留 → 利用影响力受贿;
  • 和领导通谋分赃 → 受贿共犯;
  • 和老板通谋“怎么送、送多少” → 行贿共谋。 

“没进兜”救不了你,“从哪来、归谁管、和谁通谋”才定刑。

3. “事没办成,贿赂就不算成” 

太常见了。

老板说“没拿到批文”,

领导说“我没答应”,

中间人说“钱退了”。

但介绍贿赂罪不是“办成罪”:

  • 请托事项转述了; 
  • 价码传了; 
  • 饭局安排了; 
  • 钱转了; 
  • 哪怕最后没批、没中标、没立案、没撤诉—— 

只要沟通关系、撮合条件、致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动作完成了,情节严重就可能够罪。

更糟的是:

“事没办成”有时反而说明你虚构能力、虚构关系,后面还可能多出一个诈骗罪尾巴。

4. “先托人问问,比找律师快” 

这是家属和中间人最爱走的死路。

被谈话风声一出来:

  1. 先问“你认不认识纪委的人”; 
  2. 再找“以前在政法系统待过的老大哥”; 
  3. 老大哥说“花点钱我帮你探口风”; 
  4. 探口风的人再收一笔; 
  5. 新聊天、新转账、新串供、新承诺全留痕; 
  6. 原案没平,新案又起。 

我见过太多:

本来争取“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能减免,结果因为乱托人,态度分没了,串供嫌疑有了,减免窗口关了。

二、被查后:心理会经历“四段崩塌” 

做刑事辩护,不懂当事人心理,就敢让他开口,是危险的。

第一阶段:否认 

“我就是个传话的。”

“他们的事我哪懂。”

“这也要抓人?”

这时候最怕律师顺着他说“对,你没事”。

专业律师要做的是:

先把‘传话’和‘撮合’的边界画出来。

第二阶段:讨好 

想配合、想立功、想一口咬定“我全说就能走”。

于是:

  • 把道听途说写成“我亲眼见”; 
  • 把老板随口一句话写成“我策划行贿”; 
  • 把领导没说的话写成“领导默许”; 
  • 主动“检举”一堆,结果构不成立功,反而坐实了“明知+积极参与”。 

职务犯罪里,乱交代比少说话更贵。

第三阶段:甩锅 

发现要担责了,开始:

“是老板逼我的。”

“领导家属让我办的。”

“我不干就得罪人。”

这时候笔录会出现大量情绪化表述,缺少时间线、缺少材料、缺少客观印证。

办案人员一看:

“你没有通谋?那你为什么三次约局、四次报价、五次转款?”

情绪救不了定性,材料才救。

第四阶段:崩溃/麻木 

到留置结束、刑拘、取保、移送起诉时,有些人彻底乱了:

  • 家属哭; 
  • 公司黄; 
  • 配偶要离婚; 
  • 账户冻结; 
  • 孩子学校群里有人在传; 
  • 自己开始想“认了算了,早点出来”。 

这时候才第一次见律师,往往已经:

  • 关键笔录签了; 
  • 主动交代没留痕; 
  • 退缴变成了“认罪对价”; 
  • 介绍贿赂和共犯的边界,被自己前面说的话焊死了。 

三、介绍贿赂案的风险,从来不只“三年以下” 

很多人背得出“介绍贿赂罪最高三年”,就以为轻。

错。

风险 1:罪名跳档 

从介绍贿赂,跳到:

  • 行贿罪共犯; 
  • 受贿罪共犯;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诈骗罪(虚构关系骗钱); 
  • 洗钱 / 掩饰隐瞒(代持、走账、买房);
  • 帮助毁灭证据(删聊天、补合同、教证人)。 

一跳档,刑期不是加一点,是加几倍。

风险 2:家属被卷进来 

中间人常让老婆、兄弟、会计、司机帮忙:

  • “你公司收一下这笔咨询费”; 
  • “房写我妈名下”; 
  • “这条微信你帮我发”; 
  • “账上走一下,别说是好处费”。 

结果:

  • 配偶成利害关系人; 
  • 公司成涉案单位; 
  • 父母房产要说明资金来源; 
  • 会计被叫去谈话; 
  • 家族资产一夜变“涉案财物”。 

中间人出事,很少是一个人坐牢。

风险 3:民事和执行连锁爆 

你撮合的项目:

  • 中标无效; 
  • 合同可撤销; 
  • 工程款被冻结; 
  • 股权代持被穿透; 
  • 民事相对方反诉“受欺诈”; 
  • 公司被列入异常、失信、招投标黑名单。 

老板没事不代表你没事;

老板和解了,也可能把你写成“中间掮客”撇干净。

风险 4:主动交代窗口浪费 

‌《刑法》第392条给介绍贿赂人留了活路:

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但“主动”不是“乱说”,不是“哭着认”,不是“把没干的也认了”。

真正的主动交代,要在律师帮助下:

  1. 把时间线还原; 
  2. 把“居间”动作和“共犯”动作拆开;
  3. 把介绍费、贿赂款、截留款分清; 
  4. 把老板/领导原话和自己的加工分开;
  5. 留痕(书面说明、律师见证、同步笔录核对); 
  6. 退缴有依据,不认虚数额。 

窗口只开一次,乱说话就等于自己关门。

四、道法并举:中间人案件,律师先平“三层局” 

第一层:心理局 

先让当事人闭嘴、别托人、别删记录、别教家属统一口径。

我常第一句话就是:

你现在最该做的,不是解释自己是个好人,而是别再制造新证据。

心理不稳,材料就乱;材料乱,辩护就废。

第二层:定性局 

必须回答:

  • 是纯居间,还是某方代理人? 
  • 有没有通谋? 
  • 有没有议价、分赃、截留? 
  • 钱是另行支付的中介费,还是贿赂款一部分? 
  • 领导知不知情? 
  • 老板是不是把你当“防火墙”? 

定性一定错,后面全白干。

介绍贿赂 ≠ 行贿共犯 ≠ 受贿共犯 ≠ 利用影响力受贿,这四个格子差出来的是人生。

第三层:程序局 

  • 是监察留置,还是公安刑拘? 
  • 是证人谈话,还是嫌疑人讯问? 
  • 第一次笔录签了什么? 
  • 主动交代留没留痕? 
  • 退缴是被追缴还是自主退? 
  • 家属账户什么时候被冻? 
  • 公司公章、财务账册有没有被扣? 

程序局不平,庭审再漂亮也晚。

五、给“中间人”的 7 条保命式动作 

蒋亚平律师直说:

  1. 别再传话——新群、新饭局、新“你跟领导说一下”一律停。 
  2. 别删聊天——删等于“我知道有事”。 
  3. 别补合同——“咨询协议”“顾问协议”事后补,比没有更糟。 
  4. 别私了——和老板/领导家属私退钱,录音就是新证据。 
  5. 别找关系——找关系的过程,本身可能被评价为串供、斡旋、诈骗。
  6. 别抢认——“我都认了行不行”是最贵的四个字。 
  7. 早点见律师——不是等“被抓”才见,是“风声一来”就见。 

六、给家属的 6 句狠话 

如果你老公/老婆/哥姐是那个“中间人”:

  • 他不是“人脉广”,他可能是“证据人”;
  • 他现在最需要的不是钱去捞,是闭嘴和材料; 
  • 你别帮他删微信,你删了就是共犯线索; 
  • 你别代他退钱,你退了可能变成“全家分赃”; 
  • 你别信“花二十万保出来”的大哥,大哥下一秒就把你写进笔录; 
  • 你该做的:找正规律所、签委托合同、对公付费、把原始聊天和流水备份(不删不改)、让律师进程序。

七、一个判断标准:你是不是“真中间人” 

用这一句自测:

如果行受贿两边打起来,你是不是“最容易被两边推出去顶雷的人”?

如果是——

你就不是什么资源型人物,你是权钱交易里的可替代连接件。

连接件的价值,是“查清整条链”;

连接件的危险,是“链子一拉,你先断”。

八、道法并举的落点 

上篇讲“什么是介绍贿赂罪”,这篇讲“中间人怎么把自己作进罪里”。

我办这类案子,最怕两句话:

“蒋律师,我其实没干啥。”

“蒋律师,我现在赶紧找人摆平。”

第一句,是没看透自己角色;

第二句,是在案子还能救的时候,亲手把门焊死。

道,是知道自己不是局外人;

法,是知道一旦进了局,每一句话、每一笔流水、每一次饭局,都会变成定性材料。

介绍贿赂案里,真正能救中间人的,从来不是“我认识谁”,而是:

  • 早一步平局; 
  • 早一步留痕; 
  • 早一步把“居间”和“共犯”钉住;
  • 早一步让律师进到材料和程序里。 

九、蒋亚平律师 · 中间人紧急自检 8 条 

  1. 我有没有替两边“议价、定数、分赃”? 
  2. 我拿的钱,是另付中介费,还是从好处费里切的? 
  3. 领导/老板原话,有没有被我加工过?
  4. 我有没有劝“不送办不成”? 
  5. 我有没有代持房产、代走公司账、代管现金? 
  6. 被问话前,我有没有删记录、补协议、找关系? 
  7. 我现在说的是“事实”,还是“我希望别人信的版本”?
  8. 我想找律师,是因为要解决问题,还是想要个人陪我继续赌? 

第 8 题答错,前面全白看。

十、蒋亚平律师联系方式 

蒋亚平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学法学院背景 / 

执业证号:11101201210383307

手机 / 微信:13910710282

邮箱:13910710282@jingsh.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7 号 京师律师大厦

专注:刑事辩护、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民交叉、执行异议与确权、申诉再审、重大民商事争议。

本文为职务犯罪风险告知与普法文章,不构成具体案件法律意见,也不构成案件结果承诺。介绍贿赂、行贿共犯、受贿共犯、利用影响力受贿、诈骗、洗钱等定性,必须结合主体身份、聊天记录、资金流向、通谋证据、笔录内容与程序阶段单独判断。

涉嫌职务犯罪时:勿删改证据、勿串供、勿私了、勿通过非正规渠道“找关系”。

中间人最悲哀的,不是牵了线,是把线牵完才发现——自己也是那根线。

道法并举,不是让你怕,是让你在怕之前,先把局看穿。

—— 蒋亚平律师 · 道法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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