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门处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法律文集> 道法并举,到底是什么?

道法并举,到底是什么?

2026-10-10北京专门处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律师

道法并举,到底是什么?

——蒋亚平律师·道法并举(十)

文 / 蒋亚平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我把“道”和“法”拆开讲了。

有读者说:

蒋律师,道理我懂了,但总觉得还是太“正”了。

能不能讲得再活一点、再白一点、再像人话一点?

好。这一篇,不写法条,不写流程,不写技巧。

就讲故事,打比方,说人话。

把“道法并举”这四个字,讲到骨头里。

一、先讲一个老故事:两个木匠 

老话说,一个村里有两个木匠。

第一个木匠,手艺极好。

刨、锯、凿、磨,样样精通。

给他一块木头,他能给你雕出花来。

但他有个毛病:不看木头是什么料。

给他一块榆木,他非要雕龙;

给他一块朽木,他非要刻凤。

雕完,龙不像龙,凤不像凤,木头也废了。

第二个木匠,眼光极好。

看一眼木头,就知道是榆是檀,是湿是干,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但他有个毛病:手上功夫稀松。

看得准,做不精。

料选对了,活干砸了。

你说,这两个木匠,谁是好木匠?

都不是。

第一个,有法无道。

第二个,有道无法。

真正的好木匠,是第三种:

一眼看出这是什么料、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这是道;

上手就能把料做成一流的物件——这是法;

料不对,不硬做;料对了,做到极致——这是道法并举。

刑事辩护,一模一样。

二、刑事辩护里的“道”和“法”,到底是什么 

法,是“手上功夫” 

法,就是律师吃饭的本事:

  • 会阅卷:几百页卷宗,一眼看出哪份笔录有问题; 
  • 会会见:几句话问出关键事实,不被当事人带偏; 
  • 会排非:知道哪份证据是刑讯逼供来的,怎么把它打掉; 
  • 会质证:知道哪笔钱不该算受贿,哪份合同是假的; 
  • 会量刑:知道自首、坦白、立功、认罪认罚怎么组合最有利; 
  • 会写文书:法律意见书、辩护词、质证提纲,拿得出手。 

法,是“术”。

没有术,再好的心,也帮不了当事人。

道,是“看木头的眼睛” 

道,就是律师的判断力:

  • 这个案子,是“该打无罪”,还是“该打数额”?
  • 这个当事人,是“真冤”,还是“真有事但事不大”?
  • 这个家属,是“能配合”,还是“会添乱”?
  • 这个阶段,是“该猛攻”,还是“该稳住”?
  • 这笔钱,是“该退”,还是“该守”?

道,是“眼”。

没有眼,再好的手艺,也可能使错方向。

三、用大白话讲:道法并举,就是“看人下菜碟”吗? 

有人会说:

蒋律师,你说的道法并举,是不是就是“看人下菜碟”?

不是。

“看人下菜碟”,是势利眼,是见风使舵,是没有原则。

道法并举,不是“看人下菜碟”,是“看料做活”。

  • 当事人确实有罪,就帮他把该认的认了、该减的减了、该保的保了;
  • 当事人确实无罪,就帮他把证据打扎实、把定性打下来、把程序打到位;
  • 家属确实能配合,就指导他们做对的事; 
  • 家属确实会添乱,就先把他们按住。 

道法并举,不是“两头讨好”,是“两头都做对”。

四、再讲一个故事:过河 

有个当事人问我:

蒋律师,我这事,像什么?

我说:

像过河。

河对岸,是“结果”——无罪、不起诉、缓刑、轻判、保住财产。

河这边,是“现状”——被留置、被拘留、被批捕、被起诉。

怎么过河?

法,是桥、船、绳子、救生衣。

你会阅卷、会会见、会排非、会质证、会量刑,就是手里有这些工具。

道,是判断:

  • 这条河,水深不深?(案子大不大) 
  • 是走桥,还是游过去?(该打无罪,还是该打量刑) 
  • 是白天过,还是晚上过?(该快,还是该稳) 
  • 是自己过,还是带家属一起过?(家属该不该参与) 
  • 过了河,是直接走,还是回头看看?(判完要不要上诉) 

没有法,你连河都下不去;没有道,你可能游到一半,方向反了。

道法并举,就是:

手里有工具,眼里有方向,脚下有节奏。

五、再讲一个真实的比喻:看病 

刑事案件,像看病。

当事人,是病人。

家属,是家属。

律师,是医生。

法,是医术 

  • 会诊断(阅卷); 
  • 会开药(写法律意见书); 
  • 会手术(庭审辩护); 
  • 会复查(上诉、申诉)。 

道,是医德和判断 

  • 这个病,是能治好的,还是只能缓解的?(无罪空间大不大) 
  • 该用猛药,还是该用慢药?(该猛攻,还是该稳守) 
  • 该让家属做什么,不该让家属做什么?(家属怎么配合) 
  • 该不该告诉病人真实病情?(要不要告诉当事人真实风险) 

一个好医生,不会对病人说“你没事,回家吧”。

一个好医生,也不会对病人说“你完了,准备后事吧”。

好医生会说:

你这个病,有得治,但要按我的方案来。

该吃药吃药,该手术手术,该忌口忌口。

你不能自己乱用药,也不能听隔壁病友的偏方。

刑事辩护,一模一样。

道法并举的律师,就是那个好医生。

六、道法并举,在具体案子里长什么样 

场景一:家属说“蒋律师,我们想找关系” 

有法无道的律师:

“行,你有关系你去弄,我这边照常走程序。”

——律师把自己摘干净,家属自己去踩坑。

有道无法的律师:

“千万别找关系!那是害他!”

——道理讲了一堆,但家属问“那该怎么办”,他答不上来。

道法并举的律师:

“找关系,是拿你丈夫的自由去赌。

你找的每一个人,都可能变成新证据。

你现在最该做的三件事:

第一,把流水、合同、聊天记录原样整理好;

第二,把老人孩子安顿好,别让家里先垮;

第三,把律师费准备好,我这边马上安排会见。”

——既讲清了风险(道),又给出了动作(法)。

场景二:当事人说“蒋律师,我全认了,能缓刑吗” 

有法无道的律师:

“认罪认罚是法定从宽情节,签了具结书,检察院会建议缓刑。”

——律师把制度讲得头头是道,但没问一句:你到底干没干?

有道无法的律师:

“你别急,认罪是大事,要想清楚。”

——律师很负责,但说不出“想清楚什么”“怎么想”。

道法并举的律师:

“先别急着认。

我问你三个问题:

第一,那笔钱,你当时知不知道是好处费?

第二,办案人员有没有跟你说‘认了就放你出去’?

第三,笔录里有没有写你没说过的话?

这三个问题答清楚了,我再告诉你该不该认、怎么认。”

——既尊重事实(道),又用专业判断(法)。

场景三:家属问“蒋律师,你能保证他出来吗” 

有法无道的律师:

“我不能保证,但我会尽力。”

——律师很专业,但家属听完更焦虑。

有道无法的律师:

“你放心,我一定把他救出来!”

——律师很热血,但这是不负责任。

道法并举的律师:

“我不能保证结果,因为结果不由我决定。

但我可以保证三件事:

第一,我会在37天内,把取保候审申请和不批捕意见书都递上去;

第二,我会把案卷里每一页都看一遍,找出对你不利和有利的地方;

第三,我会告诉你每个阶段真实的风险和机会,不骗你、不吓你。

你要的,是这三件事,还是‘保证’两个字?”

——不承诺结果(道),但承诺动作(法)。

七、道法并举,最怕变成什么 

怕变成“和稀泥” 

“两边都不得罪,家属听着舒服,当事人听着舒服。”

这不是道法并举,这是没主见。

怕变成“两头堵” 

“有罪也辩,无罪也辩,反正我收钱办事。”

这不是道法并举,这是没原则。

怕变成“假大空” 

“我们要维护公平正义,我们要保障人权……”

口号喊得震天响,上了庭连质证提纲都没准备。

这不是道法并举,这是表演。

八、道法并举,到底是一种什么状态 

用最白的话讲:

道法并举,就是“心里有数,手里有活”。

  • 心里有数:知道这案子能打到什么程度,知道家属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知道什么时候该快、什么时候该稳;
  • 手里有活:会见、阅卷、排非、质证、量刑、上诉,每一步都拿得出来、做得扎实。

心里没数,手里有活,是莽夫;

心里有数,手里没活,是空谈;

心里有数,手里有活,才是道法并举。

九、再讲一个真事:老张的案子 

老张,一个企业主,涉嫌行贿。

家属找到我时,已经被拘留了15天。

第一次见面,家属说了三句话:

第一句:“蒋律师,我们想找关系,钱不是问题。”

第二句:“蒋律师,老张身体不好,能不能先保出来?”

第三句:“蒋律师,老张说那笔钱是借款,不是行贿。”

这三句话,代表了三种典型心态:

第一句,是“病急乱投医”;

第二句,是“关心则乱”;

第三句,是“当事人自己的判断”。

我做了三件事:

第一,告诉家属:

“找关系,是把老张往火坑里推。

你找的每一个人,都可能变成‘介绍贿赂’的新线索。

从现在起,任何人和你说‘能捞人’,你都告诉我。”

第二,安排会见老张:

“你身体怎么样?

办案人员有没有威胁你?

笔录签之前有没有仔细看?

那笔钱,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第三,告诉老张:

“你说那笔钱是借款,可以。

但你要告诉我:有没有借条?有没有利息?有没有还款记录?

如果没有,光说‘是借款’三个字,法官不会信。

我们要做的是,把‘借款’的证据找出来,或者把‘不是行贿’的定性打出来。”

后来,这个案子:

  • 取保候审,批捕前争取到了; 
  • 那笔钱,通过合同、流水、聊天记录,从“行贿款”打成了“借款”; 
  • 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个案子里,什么是道,什么是法?

  • 法:会见、取保申请、调取合同、分析流水、质证、法律意见书;
  • 道:先按住家属别找关系,再判断“借款”有没有证据支撑,再决定“打无罪”还是“打数额”。

没有法,老张可能在看守所里待到起诉;

没有道,家属可能先把自己送进去。

十、结语:道法并举,就是“心里有数,手里有活” 

这一篇,不写法条,不写流程,不写技巧。

就讲一件事:

道法并举,不是口号,不是标签,不是包装。

它是:

  • 木匠看料做活的眼睛和手艺; 
  • 医生诊断开方的判断和医术; 
  • 过河时手里的工具和眼里的方向; 
  • 老张案子里,先按住家属、再会见当事人、再调取证据、再打定性的每一步。

蒋亚平律师一句话收尾:

法,是刀尺;道,是方向。

光有刀尺,你会砍错人;

光有方向,你走不到对岸。

刀尺在手,方向在心,脚下有路——

这才是道法并举。

蒋亚平律师联系方式 

蒋亚平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学法学院背景 /

执业证号:11101201210383307

手机 / 微信:13910710282

邮箱:13910710282@jingsh.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7 号 京师律师大厦

专注:刑事辩护、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民交叉、执行异议与确权、申诉再审、重大民商事争议。

本文为“道法并举”理念的通俗阐释文章,不构成具体案件法律意见,也不构成案件结果承诺。刑事辩护中的“道”,指全局观、节奏感、分寸感与职业良知;“法”,指程序权、实体权、证据权、财产权及具体辩护技术。二者须结合使用,不可偏废,亦不可异化为“找关系”或“空谈道德”。

心里有数,手里有活。

道法并举,才扛得住刑事案的风浪。

[AI辅助生成]

©2026 北京专门处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律师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