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里最容易被“退错”的钱
2026-10-10北京专门处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律师
退赃退赔的正确姿势:退多少、怎么退什么
时候退、退给谁——职务犯罪里最容易被“退错”的钱
文 / 蒋亚平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这一篇,讲一个最现实、最扎心、最考验人性的问题:
退赃退赔。
为什么说最考验人性?
因为退赃退赔,表面上是“钱的事”,本质上是“人的事”。
- 退多了,家属心疼,觉得“便宜了办案机关”;
- 退少了,当事人着急,怕“态度不好影响量刑”;
- 退早了,怕“坐实行贿”;
- 退晚了,怕“错过从宽红利”;
- 退给谁,怕“退错了账户”;
- 不退,怕“财产被全部没收”。
每一个问题背后,都是真金白银,都是家庭积蓄,都是夫妻争吵,都是深夜失眠。
这一篇,蒋亚平律师把退赃退赔讲透。
不讲空话,只讲人性、讲策略、讲边界。
一、先讲一个真实的故事:老李的“退赃”之痛
老李,一个国企中层,涉嫌受贿。
案发后,家属找到我。
第一次见面,老李的妻子说了三句话:
第一句:“蒋律师,我们想退钱,退多少都行,只要人能出来。”
第二句:“蒋律师,那笔钱其实是我弟的,不是我们的。”
第三句:“蒋律师,老李说那笔钱是单位发的奖金,不是受贿。”
这三句话,代表了退赃退赔里最常见的三种人性:
- 第一句,是“恐惧驱动”——只要人能出来,钱不是问题;
- 第二句,是“亲情捆绑”——钱是亲戚的,退了就害了亲戚;
- 第三句,是“自我安慰”——当事人不愿意承认那是赃款。
我做了三件事:
第一,告诉老李的妻子:
“你说‘退多少都行’,这句话很危险。
你退的不是‘钱’,是‘证据’。
退错了,等于帮办案机关坐实了‘受贿’的定性。
从现在起,任何一笔钱,退之前必须先让我看。”
第二,安排会见老李:
“那笔钱,你说是单位发的奖金。
那我问你:有没有奖金发放文件?有没有审批记录?有没有同事也领了?
如果没有,光说‘是奖金’三个字,法官不会信。
我们要做的是,把‘奖金’的证据找出来,或者把‘不是受贿’的定性打出来。”
第三,告诉老李的妻子:
“你说钱是你弟的,这个信息很关键。
但你要想清楚:
如果你弟的钱确实是你弟的,我们要做的是把‘这笔钱不是你丈夫的’这个事实固定下来;
如果你弟的钱其实是你们家的,你说是你弟的,那就是‘虚假陈述’,你弟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后来,这个案子:
- 那笔钱,通过奖金发放文件、同事证言、银行流水,从“受贿款”打成了“合法奖金”;
- 老李的妻子,没有盲目退赃,避免了“退错钱、坐实罪”;
- 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个案子里,退赃退赔的核心不是“退多少钱”,而是“这笔钱到底是什么性质”。
二、退赃退赔,为什么这么难
很多人以为,退赃退赔就是“把钱还回去”。
错。
退赃退赔,是刑事案件里最复杂的环节之一,因为它同时涉及:
1. 法律问题
- 这笔钱是“犯罪所得”还是“合法财产”?
- 是“受贿款”还是“借款”?
- 是“单位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 退赃退赔,是“从宽情节”还是“认罪证据”?
2. 证据问题
- 退赃退赔的凭证,是“悔罪表现”的证据;
- 但退赃退赔的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承认犯罪事实”的证据;
- 退给谁、怎么退、退多少,都会影响证据的证明力。
3. 家庭问题
- 钱是夫妻共同财产,退不退,夫妻要商量;
- 钱是父母的养老钱,退不退,父母要同意;
- 钱是亲戚借的,退不退,亲戚要知情;
- 退多了,家庭经济垮了;
- 退少了,怕影响量刑。
4. 心理问题
- 当事人不愿意承认“那是赃款”;
- 家属不愿意接受“钱没了”;
- 办案机关觉得“退得不够快”;
- 律师觉得“退得太草率”。
退赃退赔,从来不是“钱的事”,是“人的事”。
三、退赃退赔,最常见的 7 个“人性陷阱”
陷阱一:“退得越快,显得态度越好”
很多人以为:
赶紧退,退得越快,办案机关越觉得我态度好。
错。
退赃退赔的前提是“定性准确”。
如果你退的是一笔“借款”,你退得越快,等于越快坐实“受贿”;
如果你退的是一笔“单位奖金”,你退得越快,等于越快承认“个人占有”。
退得快,不等于态度好;退得准,才是态度好。
陷阱二:“退得越多,判得越轻”
很多人以为:
多退点,多退点就能多减刑。
错。
退赃退赔的“从宽红利”,不是按“退了多少”算的,是按“退得对不对”算的。
你退了一百万,但其中五十万是合法财产,那五十万就是“白退”;
你退了一百万,但其中五十万是亲戚的,那五十万就是“害亲戚”。
退得多,不等于判得轻;退得对,才是判得轻。
陷阱三:“退给办案人员,就算退了”
很多人以为:
我把钱交给办案人员,就算退了。
错。
退赃退赔,要有“正规渠道”和“书面凭证”。
- 退给监察机关,要有《涉案财物处理决定书》;
- 退给检察机关,要有《退赃退赔凭证》;
- 退给法院,要有《罚金缴纳凭证》;
- 退给被害人,要有《赔偿协议》和《收据》。
没有凭证的退赃,等于没退;退给个人的退赃,等于行贿。
陷阱四:“家属替当事人退,也算退”
很多人以为:
我替老公退,也算他退的。
错。
家属代退,在法律上可以被认定为“代为退赃退赔”,但前提是:
- 家属明确说明“代当事人退赃退赔”;
- 当事人本人确认“同意家属代退”;
- 退赃退赔的凭证上,写明“代某某退赃退赔”。
**如果家属退的时候,没说“代退”,办案机关可能不认;
如果家属退的时候,用了自己的钱,但没说明“代退”,那这笔钱可能被认定为“家属自己的钱”,与当事人无关。**
陷阱五:“退完赃,就能取保”
很多人以为:
退了钱,就能放人。
错。
退赃退赔是从宽情节,但不是“取保候审”的充分条件。
取保候审,要看:
- 是否有社会危险性;
- 是否可能串供、毁灭证据;
- 是否可能逃跑;
- 是否认罪认罚;
- 是否退赃退赔。
退赃退赔,是“加分项”,不是“保命符”。
陷阱六:“不退赃,就是不认罪”
很多人以为:
我不退,办案机关就觉得我不认罪。
错。
不退赃,不等于不认罪。
- 可能因为“定性有争议”而不退;
- 可能因为“钱不是我的”而不退;
- 可能因为“退错了会害了别人”而不退;
- 可能因为“财产被冻结了”而无法退。
不退赃,不代表不认罪;退赃,也不代表认罪。
陷阱七:“退赃退赔,是律师的事”
很多人以为:
退不退、退多少、退给谁,律师决定就行。
错。
退赃退赔,是“当事人和家属的决定”,律师只是“参谋”。
- 律师不能替当事人决定“退不退”;
- 律师不能替家属决定“退多少”;
- 律师不能替当事人决定“退给谁”。
律师能做的是:把利弊讲清楚,把风险讲透,把方案设计好,让当事人和家属自己决定。
四、退赃退赔,正确的“姿势”是什么
第一步:先定性,再退赃
退赃退赔之前,必须先搞清楚:
- 这笔钱,是“犯罪所得”还是“合法财产”?
- 是“受贿款”还是“借款”?
- 是“单位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定性不清,退赃就是“自投罗网”。
第二步:先固定证据,再退赃
退赃退赔之前,必须先固定证据:
- 银行流水;
- 合同、协议;
- 审批文件;
- 聊天记录;
- 证人证言。
证据不固定,退赃就是“空口无凭”。
第三步:先咨询律师,再退赃
退赃退赔之前,必须先咨询律师:
- 这笔钱该不该退?
- 退多少合适?
- 退给谁?
- 怎么退?
- 什么时候退?
律师不把关,退赃就是“盲人骑瞎马”。
第四步:先和家属商量,再退赃
退赃退赔之前,必须先和家属商量:
- 钱是夫妻共同财产,退不退,夫妻要商量;
- 钱是父母的养老钱,退不退,父母要同意;
- 钱是亲戚借的,退不退,亲戚要知情。
家属不知情,退赃就是“家庭战争”的开始。
第五步:先留凭证,再退赃
退赃退赔,必须有书面凭证:
- 退给监察机关,要有《涉案财物处理决定书》;
- 退给检察机关,要有《退赃退赔凭证》;
- 退给法院,要有《罚金缴纳凭证》;
- 退给被害人,要有《赔偿协议》和《收据》。
没有凭证,退赃就是“白退”。
五、退赃退赔,到底该“退多少”
这是家属问得最多的问题。
我的回答是:
退多少,不是看“办案机关要多少”,而是看“这笔钱是什么性质”。
情况一:钱是“犯罪所得”
如果这笔钱,确实是犯罪所得,那退赃退赔的“标准”是:
- 犯罪所得的全部金额;
- 孳息(利息、收益);
- 违法所得转化的财产。
情况二:钱是“合法财产”
如果这笔钱,是合法财产,那退赃退赔的“标准”是:
- 一分钱都不用退;
- 但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合法财产。
情况三:钱是“部分犯罪所得、部分合法财产”
如果这笔钱,部分是犯罪所得、部分是合法财产,那退赃退赔的“标准”是:
- 只退犯罪所得部分;
- 合法财产部分,要保留证据,申请返还。
情况四:钱是“亲戚的、朋友的、公司的”
如果这笔钱,是亲戚的、朋友的、公司的,那退赃退赔的“标准”是:
- 先确认这笔钱的实际所有人;
- 如果是别人的,要提供证据,申请返还;
- 如果是当事人自己的,才需要退赃退赔。
退多少,不是“拍脑袋”,是“看证据”。
六、退赃退赔,到底该“什么时候退”
这也是家属问得最多的问题。
我的回答是:
退赃退赔的时机,决定了“从宽红利”的大小。
时机一:调查阶段退
- 优点:最能体现“悔罪态度”,从宽红利最大;
- 缺点:定性可能还不清楚,退错了很难挽回。
时机二:审查起诉阶段退
- 优点:律师已经阅卷,定性相对清楚,退得比较准;
- 缺点:从宽红利比调查阶段略小。
时机三:审判阶段退
- 优点:定性已经明确,退得最准;
- 缺点:从宽红利最小。
时机四:判决后退
- 优点:退的是“罚金”,不影响定罪;
- 缺点:已经不能影响量刑了。
什么时候退,不是“越早越好”,是“越准越好”。
七、退赃退赔,到底该“退给谁”
这也是家属最容易搞错的问题。
我的回答是:
退给谁,取决于“钱的性质”和“案件阶段”。
情况一:退给监察机关
适用情形:
- 职务犯罪案件;
- 调查阶段;
- 涉案财物被监察机关查封、扣押、冻结。
情况二:退给检察机关
适用情形:
-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
- 涉案财物被检察机关查封、扣押、冻结。
情况三:退给法院
适用情形:
-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
- 法院判决罚金、没收财产、退赔被害人。
情况四:退给被害人
适用情形:
- 有明确被害人的案件;
- 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退给谁,不是“随便退”,是“按程序退”。
八、道法并举:退赃退赔的“道”与“法”
退赃退赔的“道”:看清人性,守住家庭
退赃退赔,最考验人性。
- 恐惧时,想“退多少都行”——这是“恐惧驱动”;
- 心疼时,想“少退一点”——这是“利益驱动”;
- 侥幸时,想“不退也行”——这是“侥幸心理”;
- 亲情时,想“别害亲戚”——这是“亲情捆绑”。
道,就是看清这些心理,不被它们带着走。
退赃退赔,不是“赌气”,不是“表忠心”,不是“花钱买平安”,是“在真实事实和法律边界内消除不法状态”。
退赃退赔的“法”:按程序退,按凭证退
退赃退赔,必须按程序来:
- 先定性,再退赃;
- 先固定证据,再退赃;
- 先咨询律师,再退赃;
- 先和家属商量,再退赃;
- 先留凭证,再退赃。
法,就是守住这些程序,不越界、不冲动、不盲从。
退赃退赔,不是“退给谁”的问题,是“按什么程序退”的问题。
九、蒋亚平律师给当事人的“退赃退赔”10 条建议
- 退赃退赔之前,先问律师:“这笔钱是什么性质?”
- 退赃退赔之前,先问自己:“这笔钱是不是我的?”
- 退赃退赔之前,先问家属:“这笔钱退了,家里扛不扛得住?”
- 退赃退赔,一定要留凭证;
- 退赃退赔,一定要走正规渠道;
- 退赃退赔,一定要在律师指导下进行;
- 退赃退赔,不是“退得越快越好”,是“退得越准越好”;
- 退赃退赔,不是“退得越多越好”,是“退得越对越好”;
- 退赃退赔,不是“不退就是不认罪”,是“退错了才是真危险”;
- 退赃退赔,不是“律师的事”,是“当事人和家属共同的决定”。
十、结语:退赃退赔,退的是钱,守的是人
退赃退赔,表面上是“钱的事”,本质上是“人的事”。
- 退对了,是“从宽情节”;
- 退错了,是“自投罗网”;
- 退早了,是“定性不清”;
- 退晚了,是“错过红利”;
- 退给谁,是“程序问题”;
- 退多少,是“证据问题”。
蒋亚平律师常说:
退赃退赔,不是“花钱买平安”,是“在真实事实和法律边界内消除不法状态”。
退的是钱,守的是人。
钱可以再赚,人不能白搭进去。
道法并举,退赃退赔也是“道”的一部分:
道,是看清人性、守住家庭;法,是按程序退、按凭证退。
蒋亚平律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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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退赃退赔普法文章,不构成具体案件法律意见,也不构成案件结果承诺。退赃退赔的具体方案,须结合案件阶段、证据材料、涉案财物性质、当事人意愿及家庭经济状况单独判断。
当事人及家属在退赃退赔时:勿盲目退赃、勿退给个人、勿无凭证退赃、勿替当事人做决定、勿因恐惧而“退多少都行”。
退的是钱,守的是人。
退对了,是救;退错了,是坑。【AI辅助生成】
